Table for One

床边一米二长的大书桌是以前建科院的房主留下来的。当年坐在这张木桌前读书的姑娘后来去了北大。可刚上高中、从街对面搬来此间的我,总被郑渊洁蛊惑着不想念大学。 高中以前的功课量可以忽略不计,每日放学归来总是书包一扔扑向电脑。晚饭后老妈接管电脑,于是滚到书桌前开始看书,一直到十一点老妈喊该洗漱了,才匆匆跑去刷牙洗脸;之后还要把洗脚水端回房,再拿起桌上没读完的书啃几页。初中爱看小说,中外古今一视同仁,连带着复习了许多小时候根本没看懂的老爸书架上的大部头。

进了高中,作业一下子多了起来,杂书却也没少,索性兵分两路,在书房里另辟了专写混蛋作业的场地。所以每次回房,回到桌前坐下,真是觉得空气都清新许多。高中爱看各家的杂文随笔,爱用那只银色的Panasonic听CD和自己刻录的MP3盘。高考前的寒假,偶然看到Princeton的网站,忽然对大学产生极大的兴趣。无奈已来不及越洋,只得悻悻转投了HKU。那时候最喜欢Cornell,还在抽屉外面贴了一张红色的小卡片。高考填志愿的时候,第一志向十拿九稳,便拿后面的开涮,在每间大学的专业里都填上了数学系。小心谨慎的老妈一看,立马拉开底柜,指着那堆三年里“忘了做”的数学考卷:“当心报应!”

由于不幸未能入HKU建筑系的法眼,只好卷铺盖去了离家半小时外的紫金港。每次回来,把笔记本手机往桌上一搁,就仿佛回到专教与寝室。路上买的杂志、随手带回的各种图纸和资料渐渐盖满桌面,棕黄的木纹于是很少有机会再露脸。如今搬家在即,不知道下一家人还会不会留着这张敦实方正的老书桌。

今晚在城南某间小店闲逛时,遇到两个三年不见的高中同学,碰巧都是原来班里比较年长、常照料别人的高个女生。她们摸着我的头,直说一点没变啊一点没变。果真吗?那个不逃学不恋爱不搞小团体不做数学作业只会傻笑的大脸妹?回家后坐到大木桌前,打开老台灯,看到灯座上放着那颗从巴黎十五区旧货市场淘来的Serenity Prayer铜币。少时默念的誓言,正是眼下面对的前路:尝试过,坚持过,也放手过。所谓新知与旧我,不再重要,时光里仍是一个我。